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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温州日报报业集团、广电总台、各新闻单位:
为展示我市科技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,扎实推进创业富民、创新强市战略取得的成就,宣传我市自主创新对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,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科技进步的浓厚舆论氛围,加速推进科技强市和创新型城市建设,经研究,决定开展第二届温州科技好新闻评选,同时对获奖的好作品将推荐若干申报浙江第七届科技好新闻评选。
为做好评选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,请各有关单位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推荐工作,力争推选出科技新闻精品。
一、评选宗旨
科技好新闻评选工作由市科技局与市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组织。开展温州科技好新闻评选,旨在展示科技新闻报道成果,推动科技新闻报道不断提高质量,多出精品、多出人才,扩大优秀科技新闻作品影响,使科技新闻报道更好地为实施创新强市、全面建设创新型城市服务。
二、参与评选作品范围
(一)第二届温州科技好新闻参选作品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在新闻媒体上刊播的反映温州科技事业发展的新闻作品。
(二)评选类别
推荐参与评选的作品类别包括:
1.报纸、杂志:
(1)消息;
(2)言论(包括社论、评论员文章、述评、短评、编者按、编后、署名评论);
(3)通讯(包括特写、调查报告);
(4)系列报道、连续报道;
(5)科普文章;
(6)新闻摄影作品。
2.广播:
(1)消息(包括文字报道、录音新闻);
(2)新闻性专题节目(包括文字报道、录音专题);
(3)系列报道、连续报道;
(4)科普性专题节目(包括文字报道、录音专题)。
3.电视:
(1)消息;
(2)新闻性专题节目;
(3)系列报道、连续报道;
(4)科普性专题节目。
4.网络:
(1)消息;
(2)新闻性专题节目;
(3)系列报道、连续报道;
(4)科普性专题节目。
三、评选标准
(一)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贯彻团结稳定鼓劲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,坚持正确舆论导向,落实“三贴近”要求,突出宣传我市科技强市建设和自主创新取得的成就,宣传科学方法、科学思想,弘扬科学精神,普及科技知识,紧扣时代脉搏,有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(二)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。
(三)内容准确科学,主题鲜明,时效性强,形式新颖,语言生动,制作精良。
(四)参评作品的字数、时间作以下限制:文字消息在1000字以内,文字言论在2000字以内,文字通讯在3000字以内;广播电视消息在3分钟以内,广播电视评论在15分钟以内,广播电视新闻专题在30分钟以内。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(不包括系列评论、专栏节目)是什么体裁就按什么体裁的时间要求。
(五)新闻摄影作品要真实生动,新闻价值高。
四、推荐和选送
(一)请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新闻单位按分配数额推荐选送作品。各县(市、区)媒体参评作品由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组织推荐,每个局最多推荐3件。市各新闻媒体单位原则上推荐3-5件(包括温州日报报业集团的四报一刊一网和广电总台的广播中心、各频道)。浙江日报报业集团温州分社推荐2件。
(二)选送作品的具体要求见“附件1”。
(三)各单位选送作品时,须同时填报一-份“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”和“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目录表”(见附件2、3)。
(四)参评作品请于3月8日上午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办公室(市府路温州科技馆行政楼409室),逾期视为自动弃权。
五、其它说明
市科技局、市新闻工作者协会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,评定的作品将在媒体上公布,并向获奖作品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。并从获奖的优秀作品中推荐5件作品(原则上报刊类3件、广电类2件)参加第七届浙江科技好新闻奖评选。
联系:刘焕斌(市科技局),电话:88962009
周潮忠(市新闻工作者协会),电话:88096667
附件:
1.温州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具体要求
2.温州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推荐表
3.温州科技好新闻参评作品目录表
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温州市新闻工作者协会
二○一○年三月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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