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各市、县(市、区)科技局:
近年来,我省科技工作通过厅市会商机制,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,整合科技资源,共同实施了一批重大项目,取得了良好的效果。为了进一步加强厅市会商工作,完善会商机制,有效集成各地资源,共同推进我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,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,现将进一步做好厅市会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会商重点内容
(一)围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开展会商。厅市会商要紧紧围绕我省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“八个一批”主要任务,凝练1—2项重点工作,纳入厅市工作会商重点内容,作为我省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工作的先行先试区,厅市共同推进。重点工作的凝练要求充分体现各市不同的科技工作特色,工作有较好基础,主题突出,目标明确,内容充实,并对全省有示范、带动和指导意义。
(二)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开展会商。围绕各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对科技的需求,突出重点选择1-2个产业,共同组织实施能够产生重大影响和支撑引领作用的科技项目,给予所选产业持续支持,解决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和共性技术问题,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支柱产业转型升级提供科技支撑,带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。
二、工作要求
请各市科技部门根据各市科技工作基础和特点,结合上述两个方面的会商内容和要求,认真分析研究,提出重点会商工作和项目的意见和建议。经市政府同意,由市科技部门行文于2010年3月20日前报送省科技厅。
已经市政府推荐报送的2010年度厅市会商项目,根据本通知要求,可作相应调整后,一并报送。如与本次确定的重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不一致的,项目可另行通过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计划进行申报。
联系人:施冬材
联系电话:0571-87054010
二○一○年二月六日
|